“4+7”带量采购倒逼医药行业转型升级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9-01-01

据中国医药报消息    12月6日“4+7”带量采购试点预中选结果公布后,两天内资本市场A股、港股医药板块整体“瘦身”约3400亿元。12月9日下午,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媒体沟通会,表示拟中选药品降价幅度符合预期,且中选品种降价将制度性成本及此前存在于药品营销领域的灰色费用置换出来,有利于药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

“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这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成功的关键。国家医保局将会同卫健、药监、工信等部门出台一系列措施,为中选药品进医院和确保使用保驾护航。”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正打出一套“组合拳”,确保入选产品临床使用。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丁锦希教授表示,“4+7”带量采购将成为中国医药行业发展的分水岭,倒逼中国医药产业转型升级,真正走向创新。

降价幅度符合政府预期

 12月6日,“4+7”带量采购试点预中选结果公布。12月7日,拟中选结果经过公证正式对外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数据显示,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有25个集中采购拟中选,成功率达81%。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为52%。

丁锦希也认为,25个品种中有不少是2—3家同时生产,对这类竞争充分的产品,企业会结合成本、市场等综合报价。目前,25个品种中不少品种在11个城市的份额不足10%,此次“4+7”带量采购占到11个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产品采购量的60%—70%,且都是独家供应。此次拟中选品种生产企业都愿意自主降低价格,以价换量。

值得关注的是,拟中选的25个品种中,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有22个,原研药有3个,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价格低25%以上——原研替代和“专利悬崖”同时出现。丁锦希认为,这是国家推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后,国产仿制药和原研药同台竞争必然出现的结果。

 挤干水分倒逼企业研发创新

“拟中选品种价格大幅下降,根本原因是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模式下,既往包含在销售价格中的销售费用、市场推广成本等‘水分’没有存在必要了。”国家医保局上述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认为,带量采购节省了企业四方面的费用:由于市场扩大规模效益,单产品生产成本会相应降低;11个城市联合采购,降低了此前企业参与省级招标时逐个投标的费用;产品销售实现“门对门”,大大降低了企业推广成本,包括“带金销售”费用;医保部门及时回款也降低了企业资金占用和融资成本。

与此同时,带量采购还可实现“两保”“两增”,即保使用、保回款,增加规模、增加品牌影响力。记者了解到,在上海前两批带量采购中,尽管单品种价格降幅较大,但初步统计显示,中选品种平均年销售额增幅为55%—650%。“‘4+7’带量采购模式有助于将药企从带金销售的无序竞争中解放出来,转向质量提升和药品研发。”上述国家医保局负责人说。

丁锦希指出,在带量采购的推动下,国内仿制药企业靠促销赚钱的模式行不通了,今后要么靠质量规模上量,要么靠研发创新药;对跨国药企来说,要么大幅降低原研药价格(或者通过授权跟仿制药企业一起联合生产),要么将利润点放在创新上,引进更多创新药。

 除了走创新之路外,徐佳熹建议,国内仿制药企业还可以向高壁垒仿制、难仿、器械混合体等领域迈进,或者像印度仿制药企业那样,将产品卖到国际市场。田加强则认为,原料药和制剂一体化企业将在未来竞争中占据成本优势。

确保中选产品临床使用

25个品种涉及16家医药上市公司。而在这些上市公司公告中,很多公司表示了对采购量不确定的担忧。丁锦希认为,市场出现强烈反应,与对带量采购信心不足直接相关。

“此次带量采购不是政府采购,是政府引导的药品采购,其交易双方还是公立医院和药企。如果医院不去推进这项工作,仅靠政府引导是不够的。”丁锦希直言。他认为,除了一些约束考核手段外,还应当想办法驱动医院、医生、药师,让其主动使用带量采购产品。同时,政府还应对拟中选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服务水平乃至临床评价等综合考核,对于考核结果好的企业可以适当延长供应期。

 据悉,卫生健康部门将采取“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将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等措施。医疗保障部门除“出台支付标准政策,明确医保对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药品,按相同支付标准支付的操作细则及过渡期政策,引导参保人合理用药”外,还将落实“对因规范使用中选品种而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医院,当年度医保总额预算额度不做调减,结余部分按比例留给医院”等措施。